李耀宗、昝树成委员说,应探索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对法检“两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不应由此使其游离于民主监督之外,给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有可乘之机。同时,法检“两院”应实行政务、院务公开,重大案件应民主评议、集体决策,杜绝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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