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石嘴山市委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是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化。“塞上农民新居”建设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立足我区实际,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市自2005年以来,按照《宁夏“塞上农民新居”五年建设计划》要求,以示范点建设为突破口,以巷道硬化、村庄绿化、生产生活区分离、人畜引水安全、基础设施配套为目标,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及交通主干线两侧的村庄建设为重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得到了自治区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兄弟市县的充分肯定。
据初步统计,三年来,全市共建设“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177个,涉及农户11386户。其中,新建农民新居示范点50个,涉及农户2095户,实施旧村改造127个,涉及农户9291户。高速公路两侧平改坡2148户。共硬化巷道155条,建设高标准绿化庄点150多个,已有沼气用户2318户,通自来水农户5342户,有线电视用户3372户。极大地改善了村容村貌,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提升了社会文明,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塞上农民新居”建设虽然成效显著,但是,在具体的规划建设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政府补贴资金偏低,村委会和群众的负担过重。各级政府对乡、村和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估计不足,下达的农民新居示范点建设改造任务过大。据调查,仅2006年,全市43个新居示范点共投入资金约1.45亿元,平均每个示范点341万元,户均1.52万元。其中,新建点的投入1.3亿元,平均每个示范点648万元,户均5.78万元。改造点的投入1709.7万元,平均每个示范点74.34万元,户均0.46万元。在村庄建设改造总投资中,县(区)及以上政府补助仅有18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且市、县(区)补助部分还不能及时到位,群众自筹比例高达87%,负担过大。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示范点(特别是改造点)的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自筹资金也不能到位,而是由乡、村承担,有可能转化为新的乡、村债务。
(二)设计仍然不尽合理,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目前,针对农村的建筑研究太少,设计方案不多,供农民选择的余地不大。就全市新建和改建的示范点的情况看,大部分样式雷同,色调单一,布局整齐划一,特色不够鲜明。多数示范点房屋功能不够健全,只重视住房的建设与改造,没有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忽略了地下给水、排污等基础设施的配套,结果屋内窗明几净,但卫生设施却不能正常使用;屋外黄墙红瓦,但生活污水却随意任流;村内道路笔直,房屋整齐,村外却沟道不畅,污水浊物滞留。
(三)庭院绿化、美化滞后。部分“农民新居”占地面积偏小,除去房屋、家禽、家畜养殖用地,已无多大空地,而大部分村民受生活习惯的制约,也无庭院绿化、美化的意识,致使部分示范点表面上看整体效果较好,但各家院落却缺乏生机和情趣。
(四)大拆大建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村急功近利,在对旧村庄进行改造中,不能立足当地实际,不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状况,不尊重农民意愿搞规划、拆迁,甚至极少部分乡(镇)、村规划一经确定,只管强行拆除不符规划的建筑,包括证照齐全的,不管被拆除户的房屋再建和补偿,违背了“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工程的初衷。
(五)土地置换困难,制约“塞上农民新居”建设。一方面农民收入来源有限,对土地的依存度比较高,另一方面要实现农民住宅的集中大规模规划建设,又牵扯到土地的合理流转和置换。因此,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的政策约束就成为推动“塞上农民新居”建设的一个主要制约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