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石嘴山市第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提案 第004号
审查意见:经2007年12月21日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立案。
提案单位:民盟市委会 电话:2013107
内 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是政府为了优化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缓解城市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矛盾,平抑商品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而实施的为民工程。政府的本意是通过该项工程的实施,真正解决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缓解社会矛盾,创造和谐的住房环境,然而现实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政府良好的本意被过多的不公正操作及不尽完善的管理扭曲,大量的资金投入让部分利欲熏心的利益集团钻了政策的空子,真正的中低收入困难家庭无法得到住房的根本解决,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出现了更多新的不和谐因素:
一、城市高房价局面依旧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自2005年以来,新旧“国八条”、七部委组合拳、二手房税改等政策轮番轰炸高房价,但是效果并不明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开发建设更没有起到平抑房价的效果。尽管有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充实了部分房源,但对于我区整个房地产市场无疑是杯水车薪。房价的居高不下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商的蓄意炒作,投资者推波助澜,银行、外资大力推动,相对于以上这些原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平抑房价作用微乎其微。政府大量资金的投入与产出达不到理想效果。
二、落实过程中职能部门无法有效把关。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运作。尽管制定了准入条件,但恰恰是这些准入条件的设置,让一些利欲熏心的群体钻了政策的空子,他们想尽办法在表面上尽量去符合准入条件,而政府又无法对这部分群体的隐形收入作充分的调查了解。因此,很多表面看起来符合条件的所谓中低收入家庭及困难户堂而皇之地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而一些真正需要解决的中低收入家庭及困难户由于经济实力不足或名额有限等原因无法得到住房的根本解决。另外有的困难户得到了购房指标,但由于经济实力不足,为了攒小钱,他们更是会把购房当作一场交易,几千元、上万元钱就轻易出让给别人,以他们的名义购房,而底下又私签协议出租,这种交易政府职能部门又无法有效控制,造成住房户结构复杂。
建议:
1.政府根据现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规模,安排一定的资金比例给具体管理的街道社区,强化物业管理,改善办公条件和活动场地
2.对未来入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住户进行更加严格仔细的调查,杜绝部分人员利用政策空子营利。
3.对已入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住户进行动态跟踪监督,发现违规入住或变相出租、出售的住户,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加以规劝与惩处。
4.拟定政策对未入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困难户、中低收入家庭给予资金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