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第三十三条 全体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第三十四条 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由主席团会议审议决定。其他各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参照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全体会议的决议和建议案,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实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政协石嘴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打印】·【关闭窗口】